新屋區位於桃園市的西南方,東邊為中壢、平鎮區,西邊鄰臺灣海峽,南邊為楊梅區與新竹縣新豐鄉,北邊為觀音區,為桃園市靠海的四個行政區之一。
49,224人(108年1月)
85.02平方公里
本區的開發史,據縣誌記載,應追溯康熙40年(西元1701),由化番衛阿貴首先開墾。至康熙58年有泉州人連蔡盛等至此開墾,並與附近番社交易,日漸形成熱鬧街道。日後廣東陸豐人徐立鵬、徐理壽、徐錦宗、黃君泰、黃海元、張阿春等人,在開墾竹北二堡時,新屋區即屬此轄區。之後,廣東鎮平人巫廷政,福建同安人曾國詰、歐天送,南安人曾六,惠安人楊夢樵等陸續開墾崁頭厝(今永安里)、蠔殼港(後改蚵殼港,今屬蚵間里)一帶的濱海地區。崁頭厝港在本區開拓史上,實佔有重要地位,不僅具有運輸接濟功能,並促進本區發展,係為良好貿易港及漁港,福州、廈門、汕頭之商船,常載有杉木、牛骨、布匹等物來此交易。 直至乾隆初年,廣東凌豐人羅允玉,海豐人范文質之五子相繼渡海來臺,並向內推進開墾,以後家口繁多,羅家居住大溪墘一帶發展,范姜氏於東勢(今東明里)一帶居住,後因番人出草,慘遭殺身多人,又因不敷居住,乃於現今新屋地方,新建屋宇,分而居之,區人稱之為「新屋」,以後遂成庄名及今之區名。農田水利灌溉,取自水圳,無虞匱乏,益以政府為使農田土地充分利用,增加稻作產量,普及農業機械化耕作,土地重劃推展各地區,以致農業發展如日中天。在行政區域上,本區早期屬於城外北廂,後改屬竹北二堡,再棣楊梅壢支廳。當時新屋區與大坡區並駕齊驅,後新屋區的交通市集,漸漸發達,超越大坡、崁頭厝鼎足的形勢,脫穎而出。大正九年,日治時廢大坡、新屋兩區名,合崁頭厝而成新屋庄役所。二戰後改為新屋鄉,屬桃園市。並因應103年12月25日桃園市改制直轄市,成為新屋區。
23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