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蓮市位於花蓮縣之北方,東邊臨太平洋,西邊為秀林鄉,南邊為吉安鄉,北邊為新城鄉。
103,768人(108年2月)
29.41平方公里
花蓮古稱「奇萊」,始於沈葆楨奏疏才稱之為花蓮,「花蓮溪東,注其水與海濤激盪,迂迴澎湃,狀之以其容,故曰洄瀾」。後之人諧為花蓮,至今沿襲之。但在日治時期,日人曾認為「奇萊」的字音與日語討厭之意相同,便捨棄「奇萊」取「洄瀾」(花蓮)。到花蓮開墾是清咸豐年間,漢人建茅屋,就近在南濱仔安居,不久成為聚落,竟成為市街,因此「南濱仔」聚落就成為花蓮市街的前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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