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这个通常没有法理可讲的“法治国家”,州官杀人“不犯法”,
郭飞雄、许志永、张林何罪之有?不论这三人是和平集会、示威、
置上位法于不顾,强加他们“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”,
果然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!这不但是赤裸裸的司法迫害,
郭飞雄等人在依法主张权利或表达诉求时,没有出现过激行为,
这种看人下菜的选择性“执法”,是在对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”
不讲了法理,道德要不要讲?这般“法治”,
不讲了法理,不讲了道德,那么人性多少该讲点吧?如此“法治”,
-
近期文章
近期评论
- 文森发表在《[德国之声新媒体大赛投票倒计时]请为新公民运动冲刺》
- admin发表在《讨论:新公民运动之路怎么走?》
- 文森发表在《讨论:新公民运动之路怎么走?》
- 文森发表在《讨论:新公民运动之路怎么走?》
- 李成风发表在《为了自由呼吸:中国中产移民潮背后》
文章归档
功能
友情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