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(12.18)上午8.40分,
我当然拒绝,
1、公安部关于禁止律师携带录音录像、
2、
3、
4、
5、
6、公安部的规定不但侵犯律师执业权利、尊严,
7、
双方辩论持续约3小时,期间所方致电我所在律所投诉无果,
事件总体印象:虽然我与所方立场、观点截然不同,
此次拍照风波,产生一些关于人犯羁押制度方面的感想:
1、中国现行羁押人犯的制度是有罪推定的执法理念的结果,
2、所以中国应尽快改革目前的羁押制度,普遍推行保释制度。
3、中国应仿效英美,尽快建立“人身保护令”制度,
4、如有“依法、依宪治国,全面推进法治”诚意,必须改变“
2014.12.19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