思想自由之必要

思想和表达自由,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新闻和出版自由,是自由社会的基石。早在1929年,著名历史学家陈寅恪就说过「思想而不自由,毋宁死耳」的话。但很不幸,自1949年以降,这些自由在中国受到严重压制,国人长期活在不自由当中。香港虽称自由之都,近年新闻出版言论自由的空间却日益收窄,不少人称此为温水煮蛙。蛙熟之时,也就是思想不自由之日。当下的雨伞运动,港人不仅在争普选,也在争自由,因为愈来愈多人意识到,没有民主制度的保障,自由一如建于浮沙之厦,随时崩塌。问题是:思想自由为何如此重要?又或换个问法,思想不自由,会带给我们怎样的伤害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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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为了便于讨论,试想像我们活在一个没有思想自由的社会。在这样的社会,警察不仅维持社会秩序,还要维持思想秩序,确保所有人不会「离经叛道」,故此新闻媒体会受到严密监控,书籍出版要通过严格审查,网上言论更会受到各种高墙阻挡。但这还不够,因为要有效控制思想,不能只靠武力威吓,还须令活在其中的人心甘情愿接受官方的意识形态,并在灵魂深处自觉抵制其他「异端」思想。

  教育和宣传在这个社会遂变得特别重要。不过教育的目的,不是培养学生成为独立的思想者,而是通过指令式的规训灌输,配以精密设计的洗脑课程和考试赏罚制度,令学生自小缺乏理性反思能力,唯权威是从,并在思想、审美、情感和行为各方面,变得千篇一律,不敢逾雷池半步。至于宣传部门,则会用尽各种手段抹洗和挡去所有异议声音,同时使人们相信在各种可能的世界中,当下活着的就是最好的世界。

  活在这样的社会,有什么不好?首先,我们会时刻感到恐惧。你必须小心翼翼,思想不能出轨。因为你知道,如果你读了一些不该读的书,说了一些不该说的话,就会有人找你麻烦。更麻烦的是,你往往不知道警戒线在哪里。一不小心,无妄之灾就会降临。你遂慢慢学会自我审查,时刻揣度那个审查者容许什么不容许什么。去到某个点,警察不仅守在外面,同时进驻你的内心。恐惧,无处不在的恐惧,遂蚕食你的生命,并令你失去对人的基本信任。

  其次,这样的社会极为乏味。生而为人之所以有意思,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人生充满各种可能性。我们每个人生下来,就有不同的性格和兴趣,不同的理想和追求。只要有一个自由的环境,自然会做出不同的选择。在这样多元异质的世界,我们不仅自己有机会活得精彩,更可以受益于别人的精彩。例如我虽不是作家,却可读到别人伟大的作品;我虽不懂演奏,却可享受他人美妙的琴音。多元之好,正在于能充份呈现生命的丰富。如果这个社会只剩下一把声音一种观点,所有差异被硬生生压下去,那将是对人性最大的扭曲。我们失去的不仅是可能性,更是想象可能性的能力。我们的生命,遂未曾灿烂已枯萎。

  第三,在这样的社会,我们将难以发见真理。当权者当然不会这样想。他们会说,他们所代表及教导的,就是永恒的绝对的唯一的真理。但穆勒(J. S. Mill)在其名著《论自由》中早已告诉我们,这样的断言背后有个假设,就是他们永远不会错。但这个假设并不成立。历史早已一次又一次告诉我们,没有任何人任何理论可以有这样绝对的确定性,因为每个人都有机会犯错。事实上,人类知识发展的过程,正是不断试错和否证的过程。我们渴望找到真理,却没有肯定之门。唯一的方法,就是容许不同观点公开讨论自由辩驳。也就是说,没有充份的言论自由,思想的原创、制度的改良和人类文明的进步,不仅无从谈起,我们更要为为此承受极大的代价。

  但这个观点要成立,必须有个更深的前提,就是我们必须认同真理本身的价值。如果统治者根本不在乎真理,这个论证对他似乎就不见效。问题是,统治者一旦放弃真理的信念,那他还剩下什么?难道他可以公开承认说,「我所宣传的所教育的其实都是谎言,但没关系,请你们继续相信我服从我?」当然不可能。没有人愿意活在一个明知是虚假的世界。我们努力思考,是因为相信思想有真假对错可言;我们愿意为某个主义奋斗,是因为相信它真的能带来更好更合理的生活。一旦我们发现这些全是假的,一切努力便全无意义。所以,只靠谎言支撑的统治,剩下的其实只有暴力。但暴力可以令人惧怕,却无法令人心悦诚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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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四,这样的社会,人的能力将无法得到合理发展,而发展这些能力是人活得好的重要条件。这也是穆勒的观点。他认为,即使有些习俗被证明是好的,我们也不应强加于人们身上,而应鼓励他们自己为自己做决定。因为只有在做选择的过程中,人们才有机会运用人的感知、判断、辨别、理性推论和道德反思的能力。唯有如此,人才有可能成为懂得思考且为自己生命做决定的人。穆勒因此说,我们不应只看人们结果做了什么,还应看他们以怎样的方式去做。这其实意味着,在一个没有思想和选择自由的社会,人们的生命将有极大欠缺,因为他们许多宝贵的潜能根本没有得到发展的机会。

  第五,这样的社会,人们将难以参与正常的公共生活。公共参与的前提,是公民能够无所恐惧地在公共领域就公共事务自由表达自己的意见。但在一个表达自由严重受限的社会,这些都无法存在。我们明明活在政治世界之中,世界却将我们排斥在外。我们遂成为这个世界的异乡人。这种政治排斥,使得我们对活着的世界缺乏最基本的认同和归属。久而久之,我们的生活遂失去公共性的一面。失去公共性意味着什么呢?意味着我们活得不完整,意味着我们失去许多只有在公共参与中才能好好实现的能力、价值和社群关系,包括我们的公共理性能力,包括我们对社会正义的想象与实践,更包括我们与其他公民在公共交往中建立起来的信任和友谊。

  最后,这样的社会,会令我们失去做人的尊严。帕斯卡尔(Pascal)有个很有名的说法,就是人是一根能思想的芦苇,而人的全部尊严就在于思想。思想和尊严的关系到底在哪里?我的理解是,思想彰显了人是有自我意识和反思意识的自由主体。人的主体性,必须通过自由思想来呈现。不容许人们有思想的自由,实际上就是不把人当人,不尊重人作为有自由意志的主体这个最值得我们珍惜的身份,而这是对我们的人格最大的侮辱。陈寅恪先生如此高扬「独立之精神,自由之思想」,我相信其理也在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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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如果以上六点所说有理,我们即可见到思想不自由对人带来多大的伤害。这些伤害,在最深的意义上,腐蚀我们的福祉和尊严。我们甚至可以说,一个长期活在不自由中的人,他的整个生命将受到严重扭曲。他的思考,他的行动,他的情感的培养和表达,他与别人的关系,他感知世界和与世界相处的方式,都会因为不自由而深深受损(而他自己未必充分自知)。我们由此可以认为,确保每个公民享有基本的思想言论自由,是所有负责任政府的基本义务。道理很简单,政府行使公权力的正当性基础,必须得到公民的认可。如果一个政府无法保障公民最基本的福祉,它的统治便难有正当性可言。

  读者应可留意到,我的论证是直接诉诸于个体的福祉,而不是抽象的集体利益或社会总体后果。我的思路是:我们每个人都渴望过上好的生活,好的生活需要一些重要的条件,这些条件的实现需要一个自由的环境,而这个环境必须由政治制度来保障。自由之必要和重要,直接植根于我们当下每个人渴望活得好的欲望。基于此,我们可以进一步认为,在制度上争取和捍卫人的思想言论自由,理应是所有思想派别共守的底线。当我们去判断及评价中国不同的政治理论时,我们可以直接问一个问题:思想言论自由在这些理论中有什么位置?其建构的理想社会,能否充份保障公民平等地享有思想、言论、出版及新闻自由的权利?这个问题绝非可有可无,而是每个公民基于自身利益的大哉问,也是不同理论的试金石。

  问题一旦提出,读者或会发觉,今天中国形形色色的国家主义、民族主义、威权主义乃至政治保守主义等宏大理论,往往不重视个体的自由和权利,遑论将其放在制度设计的首要位置。我估计其中一个重要原因,是这些理论往往预设了一种集体主义式的立场:国家是一整体,有其独立于个体的意志和目标。在实现其意志和目标的过程中,个体仅是国家的工具和手段。一旦个人自由被认为妨碍了国家利益,前者便必须被限制甚至被牺牲。在这种政治想象中,个体不仅没有任何独立自足的道德地位,而且必须从属于一个建构出来的政治大我。要让自由在中国生根,我们必须打破这种想象。我们应该学会接受:国家是由一个一个真实的个体组成;每一个体都有受到国家公正对待的权利;在不影响他人同样权利的前提下,每一个体的基本自由都应受到国家的尊重和保护。

  读者或又会问,既然自由如此重要,为什么社会上却有那么多人不懂得珍惜,不仅不珍惜,还要嘲笑那些努力为所有人争取自由的人,甚至支持政府各种压制自由的行为?好问题。原因有许多。但我想最根本的一点,是这些人没有充份意识到自己是或可以是独立自主的自由人,并视这个身份为生命的重中之重,盖这种自由意识并非自有永有,而必须是个体在经受种种压迫束缚的痛定思痛中,在参与公共事务的充权实践中,在一次又一次生命的慎重选择中,逐步发展起来。就此而言,追求自由,不仅是在追求一种制度,也是在经历一种觉醒,更是在构建一种自由人的主体意识。当这种意识遍地开花,自由自会如风如水如空气般在大地流淌。

(完)

据:观察中国

周保松(香港中文大学);刊于《明报》,2014年11月16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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